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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126)

发布时间: 2025-04-16 次浏览

  米乐m6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126)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

  1月10日,全国数据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4年工作,安排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主任郑栅洁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数据局党组、局长刘烈宏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24年以来,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数据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数据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过去一年,数字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数据发展基础更加夯实,数据资源供给和要素价值释放不断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创新发展取得明显进展,数据领域国际合作全面展开,成绩值得充分肯定。2025年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职能定位,科学研判形势,牢牢把握数据领域发展主动权,扎实推进数据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奋力谱写习经济思想数据篇。

  会议指出,全国数据系统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数据领域各项工作在很多方面取得里程碑式进展和标志性成果。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更是数据工作“改革攻坚年”,要以改革攻坚精神抓好今年数据工作,更加突出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锐意改革,更加突出统筹协调,更加突出创新方式方法,更加突出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的数据使命,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要求,聚焦三中全会部署的数据领域重点改革任务,继续坚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统筹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持续完善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重点突破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担当作为、改革攻坚,努力完成“十四五”规划和《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基础。

  会议要求,做好2025年数据工作,要着力从以下9个方面加快推进。一是着力实现2025年数字中国建设目标。重点在关键任务、工作机制、监测评估、试点试验等方面下大功夫,以改革创新精神实现有效突破。二是着力推动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推动构建数字产业集群梯次布局体系,推动数实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数字社会建设,以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三是着力培育壮大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快建立场内场外相结合的数据市场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生态。四是着力提升数据基础制度保障力。持续强化制度供给,破除阻碍数据要素流通利用的堵点、卡点。五是着力增强数据资源价值释放驱动力。拓展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深度广度,以更大力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开发利用,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纵深推进“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六是着力夯实数据基础设施和科技发展支撑力。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深化数据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抓实关键任务落地,夯实数据科技发展坚实基础。七是着力发挥投资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利用中央投资,发挥带动效应,协同推动数字化转型和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筑牢数字经济根基。八是着力促进数据领域国际合作深化。积极参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建设,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九是着力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党对数据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数据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强调,做好2025年数据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扎实推动数据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国家数据局各司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1月10日,全国数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会议上表示,2024年,全国数据市场交易规模预计超16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其中场内市场数据交易(含备案交易)规模预计超300亿元,同比实现翻番。

  2024年,在国家数据局的推动下,24家数据交易机构联合发布《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在打破区域壁垒、畅通数据要素流通渠道、提升数据流通交易效率方面做了有益探索。

  北京、上海、浙江、广州、深圳、海南、贵阳等地重点数据交易机构上架产品1.6万多个、数据交易(含备案交易)总额超220亿元,同比增长80%。

  此外,2024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探索布局,“东数西算”工程深入实施,内蒙古、河北、甘肃、宁夏等八大枢纽节点建设提速加力。

  2025年,国家数据局将推动构建数字产业集群梯次培育体系,支持重点区域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2025年底,国家枢纽节点地区各类新增算力要占全国新增算力的60%以上,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使用绿电占比要超过8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有关企业,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坚决打击和遏制财务造假行为,按照新会计法有关要求,强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加大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力度,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扎实做好202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2024年年报应予关注的准则实施重点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以下简称财务报告),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不得提供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同的财务报告。企业编制年报应当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得编制或提供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在此基础上,需要特别关注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数据资源,资产减值,收入,债务重组,政府补助,金融工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合并财务报表,关联方及其交易,终止经营,报表编制等领域的下列重点:

  (一)关于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财会〔2014〕11号)的相关规定,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对其是否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来作出恰当的判断。企业不应仅以撤回或委派董事、委派监事、增加或减少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等个别事实为依据作出判断。企业采用权益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后续计量时,对于投资方与其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二)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

  3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等相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或者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处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三)关于数据资源。企业对于数据资源应当结合经济实质,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和会计处理。对于符合无形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对于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最终目的用于出售的数据资源,符合存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存货;数据资源成本或者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应当结合不同类型数据资源经济利益预期消耗方式确定相应的摊销方法。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数据资源研究开发项目支出资本化条件进行判断,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数据资源不应确认为资产。企业应当加强数据资产相关成本管理,夯实数据资产成本核算基础。

  (四)关于资产减值。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且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对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减值准备进行判断和会计处理,合理确定关键参数,正确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或估计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充分、及时计提减值并披露与减值相关的重要信息;估计可收回金额时通常不应使用重置成本法。1.关于资产组。企业在减值测试时应当正确认定资产组,资产组一经确定,在各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应当与其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保持一致,例如,承租人在确定包含租赁业务的资产组是否包含租赁负债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与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当保持一致。2.关于商誉减值。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商誉减值测试时,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购买方预计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企业后续因重组等原因改变其报告结构而变更商誉分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应当证明其合理性并作出审慎判断。

  (五)关于收入。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收入准则)等相关规定,判断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是否适用收入准则。1.关于时段法和时点法。企业应当对收入确认采用时段法还是时点法进行判断。企业不得通过随意调整收入确认方法提早、推迟确认收入或平滑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判断是否能合理确定合同履约进度,并考虑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中适合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准确判断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其中,涉及客户初验、终验等环节的,企业应当结合验收程序内容、实质要求情况以及相关商品的定制化程度等情况,综合判断有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不应仅基于初验、终验等环节简单认定控制权转移时点;对于采用售后代管、附担保回购条件、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等特殊安排,企业应当结合经济实质进行判断和会计处理。2.关于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相应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部分行业如贸易、百货、电商、来料加工、广告营销、互联网平台等应对此予以特别关注,企业应当结合销售业务的商业模式等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和会计处理。通过“空转”、“走单”等方式开展的虚假贸易业务不符合收入准则总额法的确认条件。3.关于合同履约成本。对于企业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时,如果企业为履行该履约义务实际发生的成本超过了按照产出法确定的成本,这些成本是与过去已履行的履约情况相关的支出,不会增加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不应作为资产确认,而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六)关于债务重组。企业以存货清偿债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进行会计处理。

  (七)关于政府补助。企业应当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对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所归属的类型作出判断,区分收入、政府补助和政府的资本性投入等不同情况,并分别进行相应会计处理。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不符合无偿性特征的,不属于政府补助。企业应当按照经济实质对政府补助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进行判断,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严禁不经判断或随意判断就将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冲减相关损失,不得通过“其他收益”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合理确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时点,不得提前或延后。企业应当严格审核把关,对于政府补助的种类、金额应当按照“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类汇总信息进行披露。

  (八)关于金融工具。1.关于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等有关规定,划分金融资产的类别,不得随意进行分类和重分类。仅在有限情况下,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的成本方可代表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当成本不能代表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时,企业应当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以恰当的方法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相关承诺、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不得以其信用风险较低为由不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企业应当恰当考虑属于合同条款组成部分的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2.关于应收账款的终止确认。企业通过保理、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转让应收账款,应当根据相关合同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其合同形式,判断该转让是否导致应收账款的终止确认。3.关于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综合判断相关合同条款是否导致企业存在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将所发行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划分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九)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应当正确区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企业既有会计政策具体应用于新情况,仅运用结果发生变化、而未变更会计政策的,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因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例如,对于企业补缴的税款、质量保证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与前期预计数的差额等,如果企业前期根据当时的信息、假设等作了合理估计,在当期按照新的信息、假设等对前期估计金额作出调整,则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否则应当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充分披露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信息,例如因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的,应当披露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等信息。

  (十)关于合并财务报表。企业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按照控制定义的三要素判断企业是否控制被投资单位。企业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时,应当仅考虑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企业不应仅以子公司自愿破产或停业、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董事会席位变动、股权比例变动或修改公司章程等个别事实为依据,随意改变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表决权的结构化主体。被投资单位为已预先设定主要经营活动的项目公司时,企业不应仅以被投资单位是项目公司、不存在相关活动为由认定对项目公司不具有控制。母公司应当以自身和其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统一子公司(包括境外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正确抵销内部交易的影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十一)关于关联方及其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财会〔2017〕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的相关规定,正确判断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相应披露,尤其是大股东抽逃出资、违规占用子公司资金等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披露。

  (十二)关于终止经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判断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构成终止经营的,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十三)关于报表编制。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财政部发布的财务报表格式等相关规定编制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披露财务报表附注相关信息,企业在信息披露时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资产的主要用途及日常活动等合理确定相关资产分类,并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仅因为持有意图临时发生改变等个别因素随意对资产进行重分类。

  (一)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加强内部控制,全面提升2024年年报质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各类企业应当以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切实履行会计信息质量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年报编制工作。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企业应当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近年来年报工作通知相关重点内容等的学习理解,准确把握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经济实质,综合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合理作出判断,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企业应当对近年来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领域,加大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审核力度,确保年报数据真实准确,严防会计信息失真。企业应当加强业务真实性和风险充分识别的管理力度,严防大股东通过各种形式套取资金;严禁通过各种形式掩盖风险和损失;严禁曲解企业会计准则设计实施复杂交易调节利润、虚假转让资产、规避监管要求;严禁虚列经济事项套取资金。企业的财务数据应当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能力,严禁财务造假、粉饰包装、突击业绩等行为。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明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科学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强化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工作,真实、完整、准确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防范财务舞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号)的有关要求,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提高审计质量,充分发挥社会审计鉴证作用。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紧抓质量提升主线,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充分发挥审计鉴证作用,持续提升审计质量。有关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规定,做好年报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披露、轮换等工作,依规及时披露审计机构聘任、履职等有关信息,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年报审计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健全年报审计相关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审计轮换规定,加强独立性管理,不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审计服务,不得为审计客户代编财务报表或从事与鉴证业务存在独立性冲突的非鉴证业务等。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业务风险分类管理,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全流程审计职业怀疑,业务承接及保持时应充分评估客户诚信状况,加大反舞弊资源投入。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年报审计时,应当警惕企业业务造假触发财务造假、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造假、利益相关方配合造假等风险,重点关注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收入确认、减值计提、数据资源会计处理等易发生错报的领域,重点关注虚假贸易、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票据交易、工程施工、集团审计、境外业务等业务,重点关注虚构收入、会计操纵、财务洗澡、资金占用、业绩变脸、重大会计差错、大额资金流出、退市风险等问题,及时有效识别企业舞弊和财务造假行为。对企业年报存在异常的,应当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作出恰当的职业判断,进一步执行审计程序,不应直接采用管理层声明替代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过程中,应当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等治理层沟通,严格执行审计准则要求,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确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撑审计结论和意见,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注意审计意见的恰当性,切实提升审计执业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准确评价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确保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准确分析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及模型、重要假设、关键参数的恰当性,有效识别、评估和应对因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积极开发和应用数智化反舞弊工具,加强对市场主体登记等相关公开数据的整合利用,提升对企业财务造假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执业准则要求,对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关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提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质量。

  (三)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协同配合,持续强化监管,有效促进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各地方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宣传贯彻,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协同配合,督促辖区内有关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加大对企业财务造假、有关机构配合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企业2024年年报工作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建议等,及时向财政部及有关部门报告。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深入实施部门间年报通知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协同配合力度,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密切跟踪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报编制、审计、决算等相关情况,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切实压实企业财务报告编制者主体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责任、其他单位有关责任。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2024年12月26日

  建设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是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山东高度重视数据工作,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方面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全省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3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47%。打造了一批数字产业集群,大数据产业占全国比重1/8,产业数字化水平居全国前列。拥有雄厚产业基础的山东,数据资源富集,应用场景丰富,数据市场发展空间广阔、潜力巨大,具备较好的试验条件。

  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将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促进数据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重点,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加强总体谋划,探索构建适应数据要素特征、符合市场规律、契合发展需要的基础制度,促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培育壮大数据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释放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效能。

  省大数据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实践,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扎实开展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加速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赋能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形成一批重大标志性、引领性、具有山东辨识度的试验成果,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数据基础制度落地细则,推出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基本建成机制顺畅、制度健全、合规高效、竞争有序、创新活跃的数据市场体系,形成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高效联动、基础设施和技术创新双轮驱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山东模式,打造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新高地。

  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15时举行贵州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大数据局党组、局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朱宗尧,省大数据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吴启疆,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熊欢咏,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许文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刘轶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图文实录。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贵州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情况。

  我们邀请到省大数据局党组、局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朱宗尧向大家作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大数据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吴启疆,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熊欢咏,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许文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刘轶,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向大家介绍贵州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有关情况。首先,非常感谢广大新闻媒体一直以来对贵州数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是我国首次提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专门作出部署。公共数据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公共数据具有规模体量大、数据质量好、价值潜能大、带动作用强的特点,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牛鼻子”工程,能够融合带动各类数据发挥乘数效应,推动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是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贵州是国家第一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地区,去年12月,获批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近年来,我们牢记习总“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要求,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积极推动公共数据价值释放,服务各行各业。我们颁布了《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等地方法规,营造公平公正、合规合法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环境。我们加强公共数据治理,建设基础库和主题库,构建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体系,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提供基础保障。我们探索打造国家数据要素流通核心枢纽,优化提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以市场化手段推动数据供需对接和价值释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全省数字经济增速连续九年位居全国前列。

  但在实践过程中,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发挥公共数据的价值期望很高,各类经营主体对公共数据需求迫切。相比起来,仍存在公共数据供给不足、流通不畅、价值未充分释放等问题。

  2024年以来,我们聚焦堵点难点,依托算力资源优势和数据汇聚基础,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的基础上,以授权运营的方式,推进公共数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开发利用,制定了《贵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办法》以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激发公共数据潜能为目标,坚持公共数据的公共属性,从政府侧来讲,不以盈利为目的,重点在公共数据“供得出,用得好,流得动,保安全”四个方面下功夫。

  在“供得出”方面,强调公共数据“应授权尽授权”,授权运营模式以数据主管部门整体授权为主,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授权为辅。《办法》实施后,将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进一步带动社会数据的流通使用。

  在“流得动”方面,强调“管住一级,放开二级”,在规范“一级市场”,让原始数据可管可控前提下,面向全国公平开放“二级市场”,让更多企业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活动。同时,运用数据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技术,构建省域数据开发利用空间,确保数据高效合规安全流动。

  在“用得好”方面,强调供需两端协同发力,通过发布公共数据目录,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为市场提供公共数据查询通道,方便企业开发更多数据产品和服务。通过开放数据供需对接渠道,及时响应市场数据需求,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带动社会数据融合开发应用,催生更多场景,打造一批带动性强、有示范效应的数据拳头产品。

  在“保安全”方面,强调技术能力建强安全底座,制度建设筑牢安全堤坝。技术层面,通过构建安全可控的开发利用环境,提供安全可信数据清洗加工空间,确保原始数据在加工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前均安全可控,实现数据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行为留痕。制度层面,通过明确授权运营相关主体责任,将安全监管贯穿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全过程,确保授权运营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

  贵州是最早提出大数据战略的省份,也是国家东数西算枢纽节点和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对我们省培育新质生产力,尤其是数字新质生产力方面有哪些作用?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习总指出,“数据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数据二十条”将数据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信息数据,我们希望,通过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在三个方面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的新经济形态。我省公共数据目录3.19万个,信息项32.43万个,数据归集量累计超过1000亿条,这些数据如果能够通过授权运营方式高效合规流通,可以释放更多社会和经济价值。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将进一步促进数据产业发展,催生一批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

  当前,数字化转型已经发展到以数据为核心的阶段。推动以数据融通、开发利用贯穿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全过程,强化数据高效流通,将进一步促进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和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在数字政府方面,数据的有序共享,将推动政府服务、治理和内部协同一体发展,提升“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效能。在数字社会方面,数据的高效流通使用,将极大方便群众在教育、医疗、交通等方面生产生活。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方面,数据的可信流通使用,将促进产业实现全方位、全要素、全链条转型升级,实现以数据为驱动的规模效益和价值增长。

  近年来,我省加快建设“东数西算”工程,算力呈现规模突破和结构优化,算力规模突破55Eflops,智算比例超过90%,国产智算比例超过90%,成为全国算力资源最集中的地区之一。通过公共数据为牵引,带动社会数据的融合开发利用,将进一步提高算力使用率,促进算力的高效使用。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算力规模,今年,我省算力规模将突破150Eflops,同时,我们将持续推进算电协同、算网协同、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不断优化我省算力综合性能指标。

  现阶段,贵州大多数企业还没有高质量的数据集,如何激活行业大模型应用生态,我们认为,公共数据就是一剂必不可少的催化剂。通过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方式,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激活带动产业数据汇聚、流通和开发利用,将为大模型提供丰富的训练语料库,可以训练出更准确、更可靠的行业大模型,促进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因此,我们去年年底以农业为试点,大力实施“数智黔乡”工程,探索出了以“公共数据为牵引、龙头企业建平台、行业中小企业用平台、汇聚行业数据、应用数据获收益”的行业链式转型模式,在金融信贷等场景初步应用,黄牛和蛋鸡产业赋能平台上线以来,已为行业中小企业节约数字化转型成本达1465万元,获得金融机构授信7.44亿元,逐步形成可持续的商业运营模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是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民生福祉、社会关注度高,能否介绍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贵州是如何做好这类数据的开发利用的?

  感谢您的提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主要类型包括社会保险、就业培训、劳动关系和人事人才四大业务板块,数据资源覆盖范围广、内容丰富、开发利用价值高。

  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数字人社建设,数字赋能各项人社业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探索和实践。

  充分利用内外公共数据资源,提升人社服务水平和能力。我们构建了全省人社统一线上公共服务平台“贵州人社”,实现100余项人社业务“网上办”“掌上办”。为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我们还推动了“社银一体化”建设,利用银行网点办理社保高频业务。目前在11家社保卡发行合作银行,开通了3000余个“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已累计办理业务77万笔。

  我们搭建“数字人社”总览和数据治理平台,业务部门可直观通过平台,随时展示分析人社数据情况,不断强化数据质量。在社会保险领域,我们大力推进数据治理,已实现社保所有险种的数据整合和融合,数据质量良好。

  安全是开展数据开发利用的前提。我们在数据的开发利用中,严控数据出口,利用技术手段,搭建数据接口安全管控平台,首先实现数据的授权使用和加密传输,其次可监测数据的调用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随时阻断,有效地保障了数据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在确保数据安全和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为社保缴存评分、职业资格证书核验等数据产品提供数据支持,充分释放数据资源价值,促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

  婚姻登记与公众息息相关,民政部门作为婚姻登记业务部门,请问在发挥公共数据价值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谢谢您的提问。2012年,贵州网络版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启用。近年来,经过不断努力,在公共数据应用中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9年7月,国务院电子政务办发布结婚证、离婚证的电子证照标准后,在省大数据局大力支持下,2021年贵州上线了新版婚姻登记系统,对婚姻登记办理过程中的档案资料实行数字化管理,并按照国家标准生成电子结婚证、电子离婚证,目前,共生成电子证照310余万个。群众也可以通过多彩宝APP和贵州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后,就可以查询自己的婚姻登记信息和婚姻电子证照。今年,在省法院的支持下,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又接入了法院判决离婚数据,进一步增强了婚姻登记数据的完备性。

  婚姻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关系之一,婚姻登记数据是群众办事所需的高频基础数据。我厅积极开展数据共享工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婚姻数据自2019年上架至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来,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四十多个单位部门申请共享,为群众办事减证便民,为部门办理业务提供数据支撑。

  我们在婚姻数据共享和应用中遵循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原则,在支撑其他部门履职进行数据共享的过程中,我们记录了所有查询日志。在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的过程中,如多彩宝APP的个人婚姻信息查询,我们除了记录查询日志外,还要求必须经过实名认证和实人认证,以确保是本人查询。婚姻数据是贵州第一批数据授权运营试点数据之一,在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中,我们将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做到既方便群众,又能对数据进行综合应用,发挥数据更大价值。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掘社会救助、社会组织信息、老年人能力评估数据的价值,目前已在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数据将包含老年人基本信息、失能、半失能等情况,可根据能力评估结果为老年人量身提供服务,提高养老服务供给效率和效果,合理利用评估数据可在“银发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厅将在省大数据局的指导下做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发挥民政领域公共数据价值。

  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数据驱动、数字赋能,推动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多个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探索和实践。一是强化数据治理。

  打造市场监管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围绕“经营主体”这一主线多万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信息数据,分别建立食品经营、特种设备、抽查检查等主题数据库,通过数据清洗、融合、关联等,将分散的数据梳理成企业画像,为监管执法提供支撑。

  依托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编制上架市场监管数据目录309个、数据资源342个,向税务、公安、社保、医保、银行等70多个部门共享经营主体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信息等多个市场监管数据,数据平均月服务量达200多万次,以数据互联互通推进协同共治。

  积极推进注册登记系统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和系统融合,通过联合8个部门出台企业注销便利化12条具体措施、建立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等,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有效提高政务服务便捷化、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探索市场监管数据在金融服务场景中的运用成效。同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数据资源挖掘利用,拓展更多应用场景,持续释放市场监管数据要素价值。

  刚刚发布人提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的开发利用机构面向全国“公平开放”,能否介绍下企业具体参与流程?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过程中,如何保障个人信息数据隐私和安全?

  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我们热烈欢迎全国各类经营主体参与贵州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事业,采取四项措施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规定的五项资格条件,就可以通过公共数据服务平台注册,成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机构,这个平台计划在今年2月上线。二是给数据。

  开发利用机构注册完成后,通过公共数据服务平台的供数模块,能够看到可用于开发利用的公共数据目录和初级数据产品和服务清单,并提供样例数据。开发利用机构结合市场需求,按照“一场景一申请”的原则,通过平台提出场景应用及数据需求申请,由数据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利用机构捕捉到市场机会,需要由某一类或几类公共数据给予支持,也可以主动提出对公共数据的申请,数据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依法依规的框架下,作出研判和响应,我们非常希望看到这种生动活泼、千帆竞发的局面。

  场景应用及数据需求审核通过后,由授权运营机构向开发利用机构开放授权运营空间资源权限,并与开发利用机构签订协议,由授权运营机构结合需求对原始数据进行初级加工,向开发利用机构提供相应数据产品和服务。

  开发利用机构通过授权运营空间,自主对初级数据产品和服务进行再开发,形成可面向市场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之后,按照“谁授权、谁审核”的原则,由数据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将开发形成的产品和服务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在这个过程中,正如您所提到的,安全必须做到万无一失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针对具有一定敏感性,特别是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我们将从三个层面予以保障。

  一是制度层面,《贵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专门规定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要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进行脱敏和匿名化处理,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商业秘密、敏感商务信息,避免侵犯个人的信息权益。

  二是管控层面,对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加工处理、运营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管,确保可管、可控、可追溯。在技术上,运用身份认证、安全脱敏、加密计算、可信流通等技术手段,建设授权运营空间,相关数据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原则进行开发利用,有效保护公共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三是监督层面,无论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还是第三方监督都已经作出了安排,也欢迎代表、企业家、记者朋友和感兴趣的群众代表到场参观指导,以利于我们切实将数据安全保障和权益保护贯穿于开发利用全过程,防范各类数据风险。

  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先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会后与省大数据局联系作进一步采访。

  202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动力。

  为贯彻国家关于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关于开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等工作要求,近期,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评选出广州等7个地市、广州市白云区等20个县(区)作为广东省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市级、县级试点,率先探索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市级试点建设须覆盖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与产业发展、数据底座与共性能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重点领域创新任务,旨在提升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县级试点建设可结合本地实际与特色,在重要战略规划、数据要素、数字经济、数字生活、数字政府、智慧绿美生态、新型产城融合与协同合作等7个牵引路径中自主选择某个或多个试点建设路径,旨在以数字化赋能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走深走实,切实提升县域地区在经济发展、承接产业转移、优化人口布局等方面的吸引力和综合承载力,推进以打造县域智慧城市为切入点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通过本次分级分类试点,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有效模式和路径,加强关键数字技术在城市场景中集成应用。预计到2026年底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牵引带动广东省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为推进数字广东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月9日,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发展大会在海口复兴城国际数字港举办。大会期间,由省委网信办指导、省大数据发展中心管理的海南国际数据综合服务中心首个服务节点在海口复兴城正式揭牌成立。这标志着海南省数据跨境产业服务保障迈出规范化、集成化的坚实一步。

  海南省国际数据综合服务中心是我省首个专注于数据跨境服务的综合机构。该中心将整合云计算、网络基础设施及数据通道等资源,搭建高效的数据跨境流动服务平台,打通政府、企业、园区及合规咨询等多方协作链条,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数据跨境流通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数据跨境服务解决方案。

  下一步,海南省国际数据综合服务中心将加快数据跨境领域的探索与实践,重点聚焦跨境直播、来数加工等海南优势数字产业,吸引国内外优质数据跨境服务商及相关产业资源集聚海南,推动数据跨境产业生态的持续优化,打造数据跨境流动“海南样板”,助力海南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1月2日,记者从长江水上交通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简称监测中心)获悉,经三年多建设和一年试运行,长江航运数据中心正式启用,标志着长江航运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作为长江航运信息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长江航运数据中心汇聚了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及沿江航运管理单位的大数据。建成船舶、船员、船公司、港口、船载货物、航道、水文、航运基础设施设备等核心要素资源库,涉及数据表1015张,存储数据19.67亿条,日均新增基础数据超过60万条、AIS动态数据3000余万条,是长江航运各类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共享的核心枢纽。

  长江航务管理局(简称长航局)局长刘亮表示,随着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不断推进,数据已成为形成航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生产要素。长江航运数据中心以“成为长江航运的数智大脑”为目标,将为“131”智慧长江各类信息系统建设、长航局公共服务和行业管理科学化和智能化、长江航运全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重要支撑,赋能航运经济发展。

  据了解,下一步,监测中心将按照长航局总体部署,秉持“开放、共享、创新、安全”的理念,加强与长江流域各管理部门和港航企业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扩大数据覆盖面,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强化与流域各省市的数据共享和互利,把长江航运数据中心发展为全流域的航运数据中枢和智能中枢。

  1月8日,武汉市数据局组织召开《武汉市公共数据元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培训会。《规范》是武汉市数据局成立以来编制并发布的首个数据标准性文件,旨在统一全市数据基础信息格式规范标准,推进数据“有标贯标、无标立标、以标控制、达标入库”,规范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归集治理、共享开放、流通交易等开发利用工作,加快推动全市数字经济的创新发展。

  数据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已成为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资源。习总强调“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我市公共数据规模庞大,数源复杂分散、标准不一,亟需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更好地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和超大城市治理。

  根据《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要求,武汉市数据局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在深入调研、多次研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规范》。《规范》一方面将提升数据交换与共享效率,减少数据孤岛现象,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为数据资源开发与利用提供标准依据,进一步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公共数据元主要包含对象类、特性和表示三大组成部分,是公共数据资源中应用范围广、共享需求大、使用频率高的信息项。

  公共数据元可以直接应用于数据库设计和信息交换,也可以通过派生方式,对公共数据元中的对象类词或特性词进行限定,生成新的数据元。

  在管理方面,数据元的生命周期包括新增、变更和废止三个环节,从而保证数据元规范的动态适应性和高效管理。

  历史数据的贯标入库。通过执行《规范》,对已有数据资源进行梳理清点,做好数据编目和入库工作,推动合规数据汇聚融合。

  新建项目的数据库设计。对新建信息化项目,数据库设计需参考规范要求,确保归集入库的数据有统一的标准、质量的保障。

  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等40多家市直单位相关业务处室(部门)负责人,江岸区等16个区数据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武汉投控集团等12家相关国有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2025年1月8日,海淀区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大会成功召开。会上,海淀数据要素综合服务中心与海淀数据要素场景实验室正式揭牌。

  海淀数据要素综合服务中心与海淀数据要素场景实验室旨在贯彻落实《“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北京市数据工作“一区三中心”建设要求、《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全景赋能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重要文件与会议精神,依托北京市数据流通利用增值协作网络,场景驱动“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叠加效应,以打造卓越的“数据要素+人工智能”产业服务生态为目标,围绕海淀区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指引,一体化顶层设计打造数据要素产业全链条服务、一站式提供行业数据智能应用AIAgent创新孵化平台,推动算力算法数据融合创新,加快建设海淀区数据基础制度综合改革试验田、数据要素技术创新策源地、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活动吸引了来自各政府委办局、科研院所以及行业企业等多方代表齐聚一堂,共襄盛举。现场共计200余位嘉宾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大会伊始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国投集团”)副总经理程跃对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海淀数据要素综合服务中心揭牌成立将为海淀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支撑,为海淀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注入新动能。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彭雪海介绍了北京市“一区三中心”的数据工作发展思路和定位。他对海淀区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高度肯定,并对未来海淀区数据产业建设提出了期望。

  随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在致辞中强调,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对于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他期待海淀区能够在推动数据要素价格形成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接着,北京市海淀区数据局局长刘杰致辞表示,自海淀区数据局成立以来,积极争取各级试点任务,以普惠的算力、优质的数据、先锋的场景,加快培育了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新质生产力。未来,海淀区将围绕“一区三中心”,加强数据产业规划布局,培育多元经营主体,加快数据技术创新,提高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发展数据流通交易,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提高数据领域动态安全保障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最后,中关村科学委会产业促进一处处长李楠在致辞中表示,海淀区发布《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全景赋能行动计划》,将以人工智能创新街区为主阵地,将中关村科学城打造成为人工智能全景赋能第一城。未来,海淀区将持续推进算力与数据、算法融合创新,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

  在与会嘉宾的见证下,海淀数据要素综合服务中心与海淀数据场景实验室正式揭牌亮相。依托北京市数据流通利用增值协作网络,海淀数据要素综合服务中心将在北京市政数局、中关村科学委会、海淀区数据局指导下,联合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各类数据商、第三方服务机构等相关单位,在数据确权、数据合规、数据流通、数据交易、数据资产化等环节为海淀区数据要素及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一站式产业服务。

  作为海淀数据要素服务中心的应用孵化平台,海淀数据场景实验室将以”场景驱动数据要素×、人工智能+叠加效应“为运营理念,致力孵化行业数据智能应用、培育AIAgent应用市场,打造海淀数据要素技术创新策源地、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推动算力算法数据融合创新。

  在签约环节,海新域公司与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率先完成了战略合作签约,央地合作打造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海淀样板”。海淀数据要素综合服务中心迎来首批资产化服务机构签约,旨在促进服务中心产业服务能力提质升级。最后,海淀数据场景实验室11家AIAgent意向入驻单位签约,为本次签约画上了的句号。

  会上,各位行业专家立足不同视角,深入剖析了数据要素产业的最新发展趋势,为我们呈现了一场富有深度与广度的思想盛宴。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教授郑纬民率先发表了题为《大模型训练/推理中的大数据存储和处理》的主旨演讲。郑院士以其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详细阐述了在大模型训练和推理过程中,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的关键技术、挑战及未来发展方向。

  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管理理论与技术国际研究中心教授张向宏,就《数据产业:新构成、新特点、新趋势》展开深入探讨,为企业把握数据时代脉搏、实现数智化转型提供了有力指引。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所平台部副主任、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数据委员会主任李荪聚焦《高质量数据集构建研究和评估体系介绍》这一主题,详细阐述了高质量数据集在人工智能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以及构建和评估此类数据集的关键技术与方法,为推动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的持续升级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海新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朱江对海淀数据要素综合服务中心业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推介,通过创新产业服务模式,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冯进发表了《云数一体可信数据空间助力海淀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演讲,详细解读了可信数据空间技术的核心架构,并强调了可信数据空间在数据安全和流通中的关键作用。他指出,可信数据空间的构建将有效推动海淀数据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区域经济增添新动力。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朱玉在《中小企业数据资产发展路径》演讲中,深入剖析了数据资产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核心价值与战略意义,强调了数据资产作为新引擎在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增长和竞争力提升中的关键作用。他的见解为中小企业在数据时代把握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

  本次会议隆重发布了海淀数据要素综合服务中心首批高质量语料库、首批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方案以及海淀区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版权合规护航服务能力。这些成果的发布,标志着海淀区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可信流通、数据合规领域取得了新的进展。

  高质量语料库:数据作为人工智能发展三大引擎之一(数据、算法、算力),是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基础和驱动。在更多的行业和细分领域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是海淀数据场景实验室释放数据要素×人工智能+叠加效应的核心任务之一,对促进数据资源、应用场景、数据企业、数据产业集聚具有重要作用。

  可信数据空间:共创数据要素价值的应用生态,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有效降低数据流通中的“信任成本”,推动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

  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版权合规服务:为人工智能训练数据提供精准的法律指引和坚实的合规保障。结合沙盒监管模式,提升数据安全合规治理效能。

  此次大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海淀数据要素综合服务中心的成立,是海淀区在数据要素产业发展进程中的关键里程碑,标志着海淀区向着当好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又迈出坚实一步,为打造新质生产力示范区筑牢根基。

  会后,海国投集团总经理于志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海国投集团积极支持下属企业海新域公司在海淀数据要素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筹备过程中发挥的关键作用,并对海新域公司成功完成北京市首单绿色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表示认可。2024年,海新域公司联合多方力量,发起成立了海淀区数据要素生态产业联盟,持续在政策研究、技术应用、标准制定、产业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多方面投入各类资源。

  海新域公司通过自身的专业能力,入选了全国数标委数据治理标准工作组(WG2)、数据流通利用标准工作组(WG3)、数据技术标准工作组(WG5)、数据基础设施标准工作组(WG6),在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数据应用孵化、数据标准制定、数据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目前,已经和15个省市区县地方政府建立工作联系,在助力地方政府发展本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的同时,还有效推进了外阜数据与海淀区的数据互联互通、融合开发。

  未来,海新域公司将以更高的使命感与责任感,积极响应国家、北京市及海淀区的号召,精准把握时代脉搏,紧密追随数据要素产业的前沿发展趋势,与各界合作伙伴携手共进,加快塑造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海淀样板”,在“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奋力谱写现代化强区、高品质海淀的崭新篇章。

  1月7日,佛山市召开“乘数而上·共筑未来”数据要素产业生态大会,为佛山市数据服务商协会揭牌,颁发佛山市第二批数据服务商牌匾,发布佛山市首批“数据要素×”典型案例,致力繁荣数据产业生态,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塑造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佛山市副市长陈新文、国家信息中心数据要素处处长王璟璇出席活动。佛山市、区有关部门,行业专家以及数据、金融等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约250人参加活动。

  近年来,佛山市积极发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带来的海量数据资源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依托数据交易服务基地,为企业提供数据合规登记服务,目前全市登记上架超100个数据产品,备案交易额超3.6亿元,其中在金融服务、生态环境等领域上架19个公共数据产品。试点建设陶瓷行业数据空间,通过交易证据链证书等数据产品交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数据流通增值。深入推进实施“数据要素×”行动,组织承办“数据要素×”大赛广东分赛工业制造、绿色低碳赛道,吸引全省167个项目参赛,佛山14家企业项目获奖。

  为激励更多主体参与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创新以AI数字人形式发布佛山20个“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积极推动行业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案例涵盖工业制造、现代农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医疗健康、应急管理、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9个行业领域。众陶联、美的集团、一汽大众、广宇科技、勤鹭农业等一批优秀数据服务商案例上榜。

  数据服务商是数据产业生态发展与繁荣的“主力军”。此前,市政务和数据局指导成立的佛山市数据服务商协会,在凝聚各界力量、搭建行业平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活动上,佛山市数据服务商协会正式揭牌,市政务和数据局为佛山市第二批数据服务商授牌。第二批数据服务商除数据应用、数据服务、数据安全等机构外,还涵盖了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产业协会等新面孔,数据服务商圈层逐渐拓宽,发展势头日益良好。

  市政务和数据局局长李学坚表示,目前佛山已征集发布两批数据服务商共105家,涵盖工业制造、城市治理、建筑工程、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多个行业领域,为数据服务商提供广州数据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生态服务,助力培育更多数据产品和服务。接下来将与各位数据服务商携手,共同打造繁荣茂盛、生机勃勃的数据产业生态。

  活动还举办了“金融+数”银企意向授信仪式。12家企业与佛山农商银行合作,构建“数据治理加工——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资源入表——数据资产融资”的数据增值链条。基于数据资源入表评估实现数据资产授信质押,不仅拓宽了融资渠道,解决了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更为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市场拓展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数据要素和资金保障,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为探讨数据产业生态发展新思路、新方法,交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实践经验,活动邀请业界专家和行业代表进行主题分享。国家信息中心数据要素处处长王璟璇在分享中指出,数据要素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助推器,国家数据局已先后发布二十余部数据要素相关政策。下一步,需要以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以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为落地实施抓手,加快数据产业培育与扶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努力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佛山市副市长陈新文表示,佛山将坚持以数据要素全面赋能制造业“数转、智改、网联、AI+”为关键任务,聚焦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全链条、全景式、全方位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二次创业的奋斗姿态,全力以赴向着“再造一个新佛山”的目标砥砺奋进。真诚地希望与各位企业家一道共享机遇、共谋发展,进一步深化数据产业应用合作,推动佛山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希望佛山市数据服务商协会发挥好协同、协商、协调的关键作用,经常性组织开展交流,让会员单位凝聚共识、携手共进,持续助力数据产业生态发展。

  2025年1月15日,京津冀数据产业发展论坛在天津市天开高教科创园成功举办。此次盛会广纳京津冀三地政府机关、科研院校、企业等各界代表百余人,齐聚一堂共商数据产业在京津冀协同进程中的崭新机遇与重重挑战,交流分享前沿实践经验与创新硕果。

  论坛紧扣“京津冀协同:助力数据产业融合发展”主题,在天津市数据局悉心指导下,由河北区数据局、武清区数据局、天津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天津数据资产登记评估中心有限公司联合承办。其核心宗旨在于深度践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与数据产业推进的战略部署,扎实落实三地数据管理部门签署的《京津冀数据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全力整合三地资源与技术优势,深化数据领域合作交流,积极探寻数据要素创新应用与协同发展一体化路径。

  论坛开场,天津市数据局数据资源处处长李光营发表开幕致辞,着重指出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核心生产要素的关键战略地位,以及数据产业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格局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他强调,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必将为京津冀产业升级与经济腾飞注入全新活力源泉。

  活动首阶段聚焦政策解读与揭牌仪式。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宦茂盛处长带来“信息化工程需求分析与方案编制”主题分享,深入浅出地解读信息化工程申报政策细则与实操路径,为与会者呈上宝贵指导。

  随后天津市数据局、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协同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联合发布京津冀电子证照共享清单。这一重大成果标志着京津冀三地在数据共享应用领域迈出关键步伐,将有力提升区域营商环境,切实达成“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奔波”的便民愿景。

  揭牌仪式上,京津冀三地农业信息化科研院所及相关领域服务单位的6家机构、企业代表共同为“京津冀农业数据要素联合实验室”揭牌。该实验室矢志攻克京津冀农业数据要素共享融合发展的关键难题,重点围绕发布行业前沿政策资讯报告、深入探究农业数据要素价值化理论与机制、搭建京津冀农业数据要素融通汇聚平台等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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